【國際志工】出隊切結書及個資使用說明

微客出隊切結書

一、 參與微客「國際志工」乃屬公益行為,本人完成活動報名並繳清費用後,自願遵守以下退費規定:
(一) 因個人因素無法成行或退出梯隊,同意向微客以E-mail來信至waker@waker.org.tw信箱辦理退費申請,並以來信日期視為退費申請日:
1.    出發日前第91日(含)以前提出申請,退全額費用100%,手續費由匯款金額扣除。
2.    出發日前第61日(含)至第90日(含)提出申請,退全額費用80%。
3.    出發日前第31日(含)至第60日(含)提出申請,退全額費用60%。
4.    出發日前第15日(含)至第30日(含)提出申請,退全額費用40%。
5.    出發日前第14日內(含) 及出隊中提出申請、或集合逾時、私自脫隊及未通知退出梯隊者,恕不予退費。
6.    出隊期間若因個人因素延後抵達或提前離隊,恕無法作個別部分退費。
7.    如微客可證明已支付之費用超過前1至5款,得依實際已支付費用扣款後退費。
(二)  同意微客若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等),保有行程異動或取消之權利。
(三)  如遇航空公司班機調整,於不影響服務之前提下,同意微客保有行程異動之權利。
(四)  同意回傳退費申請單、身分證明及存摺帳戶影本等資料予微客,並以匯款方式辦理退費。
二、本人在簽立本同意書時,若未滿二十歲或受輔助宣告,應得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。
三、微客會主動關心、協助國際志工於活動期間之人身安全,但本活動為自願參加之公益行為,本人同意應自負安全責任。
四、本人同意授權微客代本人訂購機票,並同意完全遵守且依照航空公司之政策及規定(不含自行前往活動當地機場之國際志工)。
五、  活動期間若因本人個人因素或行為造成自身或團體安危之情事,或因本人因素造成護照過期或遺失、簽證未辦理或逾期、機票或車票遺失等非微客之疏失,導致服務行程上之異動或取消,其相關衍生之費用,本人願自行負責。
六、 若因天災、戰爭或流行性疾病等因素,對活動國家或地區有安全疑慮,由當地服務單位與微客主動判定活動有危險性,則取消梯隊並全額退回梯隊費用。倘若狀況未達本條前段所述標準,志工仍可因個人因素或考量選擇變更梯隊或退出梯隊,變更梯隊費用則扣除已支出費用後多退少補;退出梯隊則依本同意書第三條辦理。
七、 本人同意於微客「國際志工」活動參與期間所創作之相關記錄資料(如:影像、文字等檔案資料),可授權予微客無償使用於勸募及公益宣導等相關目的。微客得以各類管道、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,且可公開傳輸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展示、公開發表、重製、發布、發行之出版權與網路線上閱覽、下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,且不限定利用地域、時間、媒體形式、次數、重製次數、內容與方法。本人同意不對微客行使著作人格權。
八、本人保證切結書所載內容屬實,如有不實,導致自身或他人權益遭受損害,立同意書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,與微客無涉。


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
「社團法人台灣微客公益行動協會」(以下簡稱微客)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微客前,依法告知下列事項:
•    微客因辦理國際志工服務活動等目的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: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字號、護照號碼、台胞證編號、性別、職業、教育、聯絡方式(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、居住地址、電子郵件信箱)等,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。
•    微客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規範下,蒐集、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•    微客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。
•    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,您將損失相關權益;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請主動向微客申請更正。
•    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,就您的個人資料向微客行使以下權利:
(一)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二)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三)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四)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(五)請求刪除。
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權益受損時,微客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,微客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
個人資料之同意提供
本人已充分知悉上述告知事項。
•    本人同意微客對本人之個人資料為蒐集、處理、利用。
•    如蒐集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,本人同意將個人資料作跨國(境)之處理或利用。
•    本人在簽立本同意書時,若未滿二十歲或受輔助宣告,應得其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。
•    本人保證本同意書所載內容屬實,如有不實,導致自身或他人權益遭受損害,立同意書人願負一切法律責任,與微客無涉。